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阳光厨房”建设工作任务,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5年全省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要达到总数30%的工作目标。
《通知》明确了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围绕坚持“服务民生、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的原则,以实施“阳光厨房”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创新社会监管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着力落实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为确保“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通知》提出,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阳光厨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务求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认真制定“阳光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加快推进。三是加大投入,保障“阳光厨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广泛宣传,深入指导。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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