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5月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百日的美容美发单位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举报投诉或在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美容美发单位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整治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进口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化妆品来源、包装、标签标识以及产品合法性,检查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情况,严厉查处冒用盗用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和宣称有祛斑、美白、烫染发、美乳等特殊功效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整治擅自配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和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开展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宣称美白(遮瑕)、祛斑、祛痘/抗粉刺、染发和育发等5类化妆品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对涉嫌违法添加和使用禁用物质、超限使用限用物质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摸底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将于2015年8月12日结束。
吉林省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监管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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