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省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该局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之后公开的第四份清单。
该清单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五个方面内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责任事项。同时,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对部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系列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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