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食品药品安全泛珠三角区域应急协作机制研讨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成员单位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5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澳门特区政府民政总署、卫生局等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标志“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间正式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机制。
《框架协议》立足于“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在国家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基础上,加强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应急管理优势和特色,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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