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探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对本单位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所谓“内部吹哨人”制度,就是从业人员的举报制度,依靠从业人员的内心良知,同时配合政府奖励的外部激励,可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制止问题。引入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也可起到震慑作用。今后,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员工,如果发现本企业本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或邮件、信函等途径,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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