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青海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全省完成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的药店19家。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的范围和区域,截至目前,各地按照试点要求和条件反复遴选后已上报药店试点名单共计98家,比2014年增加416%。
此次扩大试点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扎实遴选相结合的原则,成熟一家、扩大一家、规范一家、监管一家,稳重推进。同时,逐步把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进、销、存等重要环节参照药品零售纳入监管范畴,将药品经营领域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中,巩固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在扩大试点工作期间,青海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扩大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加大督促、规范、指导力度,规范经营户扎实落实“五个统一”,严厉查处销售“五不准”婴幼儿乳粉的违法行为,重点指导经营户索取婴幼儿配方乳粉批批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建全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退市制度,进、销货台账记录,确保扩大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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