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工作方案》,决定从2015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力争到2020年,各县(市、区)全部达标。
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标准主要有: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源发性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舆论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构建起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之间,上下统一、责任明晰、有序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5%以上。
此项创建活动从2015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赣州市食安办每年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创建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命名为“赣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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