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立法立规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2015年度总局培训计划,9月22日至24日,总局法制司在京举办了药品立法技术培训班。总局机关各司局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约12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知名教授以及总局法制司、药化注册司、药化监管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就立法法和药品立法技术、如何处理食品药品监管中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以及药品安全监管最新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讲解。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拓展了视野,开阔了思路,对药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的规则、理念、技术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日后在立法、执法工作中提升药品安全法规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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