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份,辽宁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计划,自8月份起,连续5个月,对全市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超市等销售的鲜活水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将抽检相关产品630批次。
目前,8月份鲜活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已经结束,检验结果显示,市场销售鲜活水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此次抽检范围包括14个区市县(先导区)的7处批发市场、12处农贸市场、1处商超,共抽检市场销售的斑鱼、草鱼、多宝鱼、鳙鱼(花鲢)、鲫鱼、鲢鱼、鲤鱼、南美白对虾(虾)、大黄花鱼等9种鲜活水产品样品74个,检测项目包括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磺胺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8个指标。经大连市食品检验所检验,71个样品合格,3个样品不合格,合格率95.95%。不合格原因是2个多宝鱼样品的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总量不合格,1个斑鱼样品检出非法添加物孔雀石绿。
从产品品种来看,抽检斑鱼样品7个,合格率85.71%,多宝鱼样品11个,合格率81.82%;草鱼样品8个、大黄花鱼样品12个、鳙鱼(花鲢)样品4个、鲢鱼样品5个、鲫鱼样品10个、鱿鱼样品13个、南美白对虾(虾)样品4个,合格率均为100%。从销售场所来看,抽检批发市场26个样品,合格率96.15%,农贸市场42个样品,合格率95.23%;商超5个样品、生鲜商行1个样品,合格率均为100%。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通知被抽检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制定整改措施,并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立案调查,追根溯源,查清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对销售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食用农产品涉嫌犯罪的,已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下一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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