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正式建立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该局通过杭州主要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检验检测信息公布专栏,于每月10日前对外统一发布上月监督抽检结果。11月10日,该局发布了首批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告名单,对前期抽检中24批次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进行了公布,并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根据该制度,杭州市局将严格坚持“四原则”,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倒逼企业整改问题,有效提升杭州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二是坚持“谁组织,谁公开”原则,按照统一制订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汇总数据、统一分析利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自监管环节和各地局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三是坚持“以公布不合格信息为重点”原则,及时汇总各监管环节和各地局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予以重点公布,兼顾抽检总体信息。四是坚持“以属地处置为主”原则,要求各地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确保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场核查、行政强制、督促整改、案件稽查等工作流程无缝衔接。对涉及重大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信息,则由杭州市局牵头组织做好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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