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出台《云南省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前期调研工作情况和改革的必要性、法律依据主要内容等。
云南省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在以下六个方面做出新规定: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权限。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省、州(市)、县局三级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进行调整,原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延续、变更、补办、撤销、注销和吊销等权限同步调整。二是实施“一企一证”,将原来按照食品品种许可调整为按照企业主体许可,将原来一个企业多张证书调整为一个企业一张证书。三是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凡是具有法定检验资质、能够对一类或者多类食品进行全项目检验并经省局验证后的检验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委托进行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四是取消食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不再对食品委托生产加工实行备案管理,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共同对其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五是推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发证、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监管。六是强化食品生产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取消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食品生产许可机关及时将取证食品生产企业信息通报给属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
云南省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深化改革,将通过实施生产许可,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环境、卫生保障能力,提升装备、设施水平,保证食品安全;通过严格的事前把关,把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者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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