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和制证、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子系统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函〔2015〕804号)要求,现将该系统启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和制证、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子系统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启用,用于办理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等业务。
二、企业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时应使用该系统。使用该系统办理相关业务需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申请人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http://www.cfda.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从该系统中下载。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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