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2号)
2016/1/1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饮料2类食品共12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66批次,不合格2批次,占比3.03%;饮料62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

    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在流通市场(赤峰西城蔬菜批发市场宁城粉条批发部45号)抽取的磐鑫鲜土豆粉(宽、细)两批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产品销售地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经营企业采取下架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65家,具体企业名称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18-粮食及粮食制品.xls

    2.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8-粮食及粮食制品.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8-饮料.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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