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38号)
2016/2/1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依法开展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第一批)——保健食品中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3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infb@cfda.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88374394。

    特此公告。

    附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第一批)——保健食品中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15日

    2016年第38号公告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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