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48号)
2016/3/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203363-9
    法定代表人:包骏
    质量负责人:方会来
    生产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7号
    认证范围: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
    现场检查员:蔡恒民、周建明、许四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25
    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9日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