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移我局组织抽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罐头、酒类和保健食品5类食品共96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0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0
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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