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荐,总局拟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以下单位(个人)作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一、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个)
1.云南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总局法制司
二、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1人)
常银生(山西省局法规处副处长)
三、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4人)
1.王东海(中国医药报社)
2.刘琨(山东省德州市局法规科副科长)
3.周敏(浙江省局法规处副调研员)
4.冷朝阳(黑龙江省局法制处处长)
对以上公示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010)88330791
联系人:李璐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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