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以互联网+为引领,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全省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分别建成48家、118家、129家,占同类产品正常生产企业总数的100%、33.8%和33.6%;建成肉制品试点生产企业35家,适宜儿童食用食品试点生产企业32家。其中,宿迁市局督促全市80余家白酒企业建成电子追溯系统,占本市白酒企业总数的60%。南通市局运用“互联网+食品监管”,采用“四全”监管模式,加强豆制品监管,探索建立豆制品销售溯源制度。
二、制定基层监管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并在全省63家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开展先行试点。制定下发《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和《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手册(试行)》,创新提出基层食品经营监管自律为主、随机抽查、关联监管、社会共治和权责一致5大原则,构建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的基层食品经营监管体系。
三、鼓励基层创新,各地制度机制取得新进展。宿迁市局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手机行政执法监管终端,提高监管效能。扬州市局建成“美滋滋”食品安全公众服务评价共享平台,实现商家、公众、监管三方面互联互通。南京、苏州等市局出台《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自动售货机销售管理规定》等规范,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强化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为日常监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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