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168号)
2016/4/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642-44日放假,共3天;其中42日(星期六)、4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4日(星期一、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5日上班。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01641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