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2016/4/2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20163月21日至4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4大类123个品种3463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现将分析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3月21日至4月20日共抽检监测346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378批次,不合格85批次,样品不合格率2.45%。

    二、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一)各类食品监测情况。从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月所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豆类及其制品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合格率100%。通过对抽检数据的分析,我省此次抽检的食品中,调味品、焙烤食品、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率较高,不合格率分别为87.50%、27.27%、9.31%。(详见下表)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食品品种

    抽检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粮食及粮食制品

    236

    1

    0.42%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83

    0

    0

    3

    肉及肉制品

    306

    1

    0.33%

    4

    蛋及蛋制品

    120

    1

    0.83%

    5

    蔬菜及其制品

    1497

    24

    1.60%

    6

    水果及其制品

    492

    5

    1.02%

    7

    水产及水产制品

    175

    0

    0

    8

    饮料

    0

    0

    /

    9

    调味品

    8

    7

    87.50%

    10

    食糖

    0

    0

    /

    11

    酒类

    0

    0

    /

    12

    焙烤食品

    11

    3

    27.27%

    13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

    0

    0

    /

    14

    薯类及膨化食品

    0

    0

    /

    15

    糖果及可可制品

    0

    0

    /

    16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0

    0

    /

    17

    豆类及其制品

    73

    0

    0

    18

    蜂产品

    0

    0

    /

    19

    冷冻饮品

    0

    0

    /

    20

    罐头

    0

    0

    /

    21

    乳制品

    0

    0

    /

    22

    特殊膳食食品

    0

    0

    /

    23

    食品添加剂

    0

    0

    /

    24

    餐饮食品

    462

    43

    9.31%

    25

    合计

    3463

    85

    2.45%

    (二)各环节抽检情况。生产环节共抽检样品23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0.85%;流通环节共抽检样品2842批次,其中不合格57批次,不合格率2.01%;餐饮环节共抽检样品38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率6.75%

    三、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危害分析

    (一)2016年4月份抽检监测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详见下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分布表

    食品品种

    不合格项

    粮食及粮食制品

    二氧化钛(1)

    肉及肉制品

    恩诺沙星(1)

    蛋及蛋制品

    恩诺沙星(1)

    蔬菜及其制品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7),氯菊酯(1),,荧光增白物质(1),铅(1),铬(1),联苯菊酯(1),毒死蜱(10),亚硫酸盐(以SO2计)(4)

    水果及其制品

    氟氰戊菊酯(1),联苯菊酯(1),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2),,溴氰菊酯(1)

    调味品

    糖精钠(1),呈味核苷酸二钠(3),谷氨酸钠(2),菌落总数(4)

    焙烤食品

    菌落总数(2),霉菌计数(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1)

    餐饮食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5),酸价(以脂肪计)(1),二氧化硫(1),柠檬黄(3),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8),菌落总数(7),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3),大肠菌群(13),胭脂红(1),铬(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糖精钠(1)

    (二)主要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1、铝的残留量:明矾的化学成份为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所以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铝可干扰细胞的正常代谢,导致功能紊乱,可诱发老年性痴呆。

    2、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食品中粪便污染的程度。粪便内除一般正常细菌外,可能还会存在一些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因而食品中有粪便污染,可能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能引起腹泻、肠胃感染

    3、苯甲酸及其盐:苯甲酸及其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防腐工艺阶段超范围、超量使用。一般情况下,苯甲酸被认为是安全的,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从项目看,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微生物污染问题,主要是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储存过程和销售终端未能保持储存条件,包装不严、破损造成二次污染等原因。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增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为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验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中,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 ,造成食物污染, 危害人的健康。养殖环节用药不当是产生兽药残留的最主要原因。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后,当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对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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