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糕点、白酒、葡萄酒、炒货制品和水果干制品等5类食品,抽检产品共计440批次。其中,糕点5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5批次;白酒7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9批次;葡萄酒5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4批次;炒货制品7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4批次;水果干制品18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9批次。现将有关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5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糕点产品监督抽检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doc
白酒产品监督抽检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doc
葡萄酒产品监督抽检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doc
炒货制品监督抽检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doc
水果干制品监督抽检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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