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至6日,陈竺副委员长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18人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陈竺副委员长一行与黑龙江省人大、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代表围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座谈,并先后到完达山阳光乳业、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中央商城哈尔信超市、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彩虹监管所、甘南高速公路服务区便利店、飞鹤(甘南)牧场、飞鹤(甘南)乳业公司、大金山神鹤酒店、东柏林啤酒馆、老湖滨包子铺等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检查和随机抽查,详细询问了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事宜。检查组较全面地了解了黑龙江省总体情况,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四有两责”工作开展标准化建设、大型餐饮企业采取自检严把食材质量关的做法、中小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等做法予以肯定。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