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自2010年底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以来,目前全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达221465名,建立了一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有效促进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圳市于2010年出台了《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率先推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举措推进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是明确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至少配备1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二是规划考核培训机制,统一编印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建立考核题库,实行人机对话随机出题考核,2016年起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实行“培训考核分离、培训社会化、考核集中管理”方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累计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6786期,培训人数2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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