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提升行业素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群众饮水安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企业自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严格审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水源、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
二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质量安全现状。加强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严格产品监督抽检。依法组织开展针对瓶(桶)装饮用水的监督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的,特别是发现大肠杆菌群等指标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依法处置,遏制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问题滋生蔓延。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