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抽检计划安排,有关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包括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抽检样品90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8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60720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20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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