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7/1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我区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内蒙古福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杏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华元医药有限公司、包头市轩宇医药有限公司、乌海市仁济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宜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辽市鑫泽强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新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怀之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向我局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上述10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1—4507126(兼传真)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政编码:010011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表.doc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