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瓶(桶)装饮用水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镉、总汞等31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瓶(桶)装饮用水32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25家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
2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海南霖碧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350ml/瓶)溴酸盐超标;三亚山禾乐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琼海市、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处罚工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60721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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