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6年第8号)
2016/7/2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在2016年广西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整治中,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GX20140046

    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区高新路2号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炙制、煮制)***

    2016年7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孙  鹏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桂20160004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G1045138100009500S

    企业负责人

    孙  鹏

    质量负责人

    覃玉先

    生产负责人

    韦宗汕

    质量受权人

    覃玉先

    检查单位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一、批生产记录不真实,编造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如:白扁豆(批号160401)、芥子(批号160402)、路路通(批号160501)的批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二、生产质量管理混乱,质量保证体系未能有效运行。如黄芪(批号160401)、陈皮(批号160401)、甘草(批号160401)等中药饮片已出库销售,但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质量受权人未能认真履行审核放行职责等。

     

    处理措施

    广西药研药业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广西局收回该企业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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