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份组织的例行抽检中,抽检到标称吉林省林海雪原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批次的蓝金蓝莓汁饮料(生产日期依次为:2015-12-19、2016-01-28;规格依次为:400 ml /瓶、300/瓶),均检出糖精钠,按照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由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进行了核查处置。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召回的2个批次产品标签标识均有差异。9月20日,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在检验单位、生产厂家的配合下,启动了封存的抽检备样。经鉴定,抽检的生产日期为:2015-12-19、2016-01-28;规格为:400 ml /瓶、300/瓶的2个批次不合格蓝金蓝莓汁饮料为假冒产品。后续核查处置工作,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正依法依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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