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14日,西北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法规处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全面加强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进行了座谈与交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焦红同志指出,总局成立以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及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奋发作为,立法、普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焦红同志强调,良法促善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科学立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全力以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
会议期间,焦红同志还就《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草案)》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并到陕西省和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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