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飞行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内蒙古至善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该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有关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GSP证书编号 | 撤销日期 |
| 内蒙古至善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鸿盛工业园区银宏生命健康产业国园1号楼7层 | 蒙AA4710534 | A-NM16-017 | 2016.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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