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专项抽检。现将专项抽检情况(Ⅱ)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49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9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见附件。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123.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23 .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doc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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