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28号)
2017/2/16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68号),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第28号通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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