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日前,我局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在全省部署了开展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检查对象重点针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被承包(或合作)的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等,及有被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产品有:一是中、大型医疗设备。如:B型超声诊断仪、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医用X射线设备等医学影像设备(含医用X射线管、管组件或源组件),自动生化分析仪、免疫分析系统等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多参数监护仪等医用电子仪器,诊断用纤维内窥镜等医用光学内窥镜设备,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等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二是高值口腔科材料。如:齿科植入材料、定制式义齿等口腔科材料。三是植入材料和介入器材等高值医疗器械。如:乳房假体、支架等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PTCA导管等血管内导管。四是转让、捐赠医疗器械。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的在用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捐赠的医疗器械。
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省在8月31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本次专项政治工作,达到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秩序,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使用走私医疗器械、使用二手翻新中、大型医疗器械行为,以及规范医疗器械的转让、捐赠行为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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