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7年第1号)
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委决定收回该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信息予以公布(附件)。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
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2017年第1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收证日期 |
| 1 | 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A-TJ14-027 | 2017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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