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15类食品共计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酒类1批次。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销售所在地盐城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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