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第21号
2017年第8期(总第87期)
2017年一季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粽子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从生产流通环节共抽检117批次产品,117批次合格,合格率100%。
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粽子质量安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问题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粽子-20170524-合格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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