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2期)
2017/6/26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类食品98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罐头4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19-罐头.xls

    附表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1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 11671-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总砷、铅、铬、镉、商业无菌、亚硝酸钠残留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等11个指标。

    2.水果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展青霉素、铅、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7个指标。

    3.蔬菜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个指标。

    4.食用菌罐头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总汞、镉、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6个指标。

    5.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商业无菌等2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罐头)

    附件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黄曲霉毒素B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乙酰磺胺酸钾、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等16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黄曲霉毒B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乙酰磺胺酸钾、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等16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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