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2号)
2017/6/3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经我委对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委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附件)。

    附件: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2017年第2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还日期

    1

    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A-TJ14-027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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