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4大类食品1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平杨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小猫钓鱼(挤压型膨化食品),水分检出值均为8g/100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7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河南康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脆脆香(普通型韧性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0.173g/kg和0.403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1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驻马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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