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明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 JL01-Aa-20150310 | 吉林省明辉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万晟现代城2幢1单元716室 | 2017年7日18日 |
特此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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