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乳制品和蜂产品三个大类样品共147批次。其中:酒类49批次中抽检白酒4批次、黄酒2批次、葡萄酒41批次、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1批次、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1批次;乳制品84批次中抽检巴氏杀菌乳3批次、发酵乳21批次、灭菌乳22批次、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22批次、调制乳15批次、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1批次;蜂产品14批次中抽检蜂蜜9批次、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1批次、蜂花粉4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检测项目及产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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