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饮料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36号)
2017/8/14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1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饮料118批次,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比2.54%。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青根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青根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硒检出值为0.00138mg/L,标准规定为0.01-0.05 mg/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呼伦贝尔市内蒙古安润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高恩天然高锶苏打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检出;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通辽市铁骑王饮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骑王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检出;检出;检出;检出;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11月14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61家115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814-饮料.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70814-饮料.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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