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我局组织认证,江西省萍乡市医药公司(企业详情见附件)符合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021;
传 真:0791-88158021;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zengch@jxfda.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 江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7年第19号).xls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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