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红外乳腺检查仪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46号)
2017/9/1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9月5日

    2017年第146号通告附件1.docx

    2017年第146号通告附件2.docx

    2017年第146号通告附件3.docx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