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9/1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2017第1号

    广西宝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安二分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

    撤销日期

    所在地

    1

    广西宝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安二分店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迎晖街297号

    C-GXHC15-0219

    零售连锁

    2017年9月16日

    都安县

    2

    南宁和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安乐丰大药房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100号

    C-GXHC15-0210

    零售连锁

    2017年9月15日

    都安县

    3

    金城江区怀仁大药房河池市

    金城江区新建路109号

    D-GXHC15-0294

    零售

    2017年9月15日

    金城江区

    4

    金城江区服之康大药房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08号

    D-GXHC15-0182

    零售

    2017年9月15日

    金城江区

    5

    金城江区金丹大药房龙合店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53号

    D-GXHC16-0031

    零售

    2017年9月15日

    金城江区

    6

    宜州市铜壶大药房

    宜州市德胜镇铜壶街10号

    D-GXHC16-0034

    零售

    2017年9月15日

    宜州区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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