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通报
2017/10/1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编号: 20170019

    企业名称

    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古润金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苏妆20160030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000759681200X

    企业负责人

    潘联顺

    质量负责人

    黄宏霞

    生产地址

    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88

    检查日期

    2017913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生产车间存在问题
    洁净车间内相关功能间无静压差指示装置。

    二、设备清洁消毒存在问题
    牙膏配料间生产结束状态下,配料罐和储罐内有物料残留,均未清洗,但现场标识为“已清洁待消毒”。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总局药化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17928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