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第一批16个城市创建成功的基础上,江苏省部署无锡市梁溪区等36个县(市、区)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同时,江苏省要求创建地区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营造创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江苏省局着力建立创建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推动省食安委出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创建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宣传工作意见,在《新华日报》等报刊刊登20多篇信息。经过全省上下、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南京市、南通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金湖县等16个县(市、区)被省食安委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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