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8号)
2017/11/15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5.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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