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遴选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审评,遴选出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30名。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总局法制司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010-88330704
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公示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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